我校与合肥学院签订友好合作协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30浏览次数:583

2015年12月23日,学院副院长王兴林、人力资源处处长闫侃厚(兼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展海燕远赴合肥学院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内容涉及教学资源共享、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科研合作、干部挂职培训、国际化合作等方面,这标志着两校深入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合肥学院在办学定位、建立应用型大学,培养应用型人才等方面都有值得我校借鉴和学习的地方,两校合作空间大,合作前景广阔。我校也非常重视与合肥学院的合作,先后两次由院领导率团访问合肥学院,此次协议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我校与合肥学院的深入交流与合作,也为我校成功借鉴合肥学院在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促进我校“十三五”规划的科学制定和学校各项改革的深入推动。

人力资源处处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闫侃厚代表学校与合肥学院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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